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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079号(文化宣传类27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物人函(2018)888号
耿东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博物馆文物鉴定人才培养的提案”交由我局会同教育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文物博物馆人才培养,我局已将文物鉴定人才培养纳入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教育部在高等教育中加强文物鉴定相关学科建设,努力推动文物鉴定人才培养工作。
一、重视发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及其他国有文博机构文物鉴定专家作用,加大文物鉴定人才培养力度。我局加强鉴定人才培养教学研究,逐步建立起文物鉴定人才在职培训工作指导体系。每年轮流举办书画、玉器、陶瓷、青铜器、杂项等类文物鉴定培训班,年度培训文物鉴定人才约200人次。以上培训项目多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国有文博机构的专家作为授课老师,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培训的权威性和培训效果。我局曾于1983年至1999年依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先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古书画巡回鉴定和一级历史文物、一级近现代文物鉴定确认等三次大规模的馆藏文物巡回鉴定,有力促进了各地馆藏文物规范管理、保护利用等基础工作。我局通过组织中青年鉴定人员参与巡回鉴定工作,培养了一大批文物鉴定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实现了项目实施和人才培养的双赢。目前大规模的馆藏文物定级工作开展较少,我局将支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文物定级工作,指导各地延续“传帮带”的优良做法,给予中青年鉴定人员更多参与的机会,进一步加强文物鉴定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二、加强文物鉴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推动文物鉴定人才培养。不断加强文物鉴定相关专业人才教育,优化本科专业设置,鼓励和支持高校自主设置相关专业,大力培养文物鉴定专业人才。目前,已有28所高校开设了考古学专业,54所高校开设了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完善相关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发布包括历史学在内的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相关教材和课程建设,《文物保护概论》等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认定了“宝石学鉴赏”、“中国服装史”等国家精品在线课程。加强高校文物鉴定科研工作,西北大学依托“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了文物分析技术、文物保护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鼓励高校参与文物检测与保护科研项目,清华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敦煌研究院联合开展“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理论与方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为文物鉴定技术的应用研发了关键技术。
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国有文博机构文物鉴定专家作用,发扬传统师承制的优势,将传统鉴定和现代科技鉴定技术相结合,将院校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与教育部进一步合作加强文物鉴定相关学科建设,推动高校与有关博物馆、科研机构资源整合,多渠道、多形式培养文物鉴定人才。
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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