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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各大口党委组织(干部)部门,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干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目录指导人才开发工作。
上海市人事局 中共上海市经济工作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00六年八月四日
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
为贯彻落实《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和《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十一五”期间上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以优先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人才需求为重点,制定第二批《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目录》涉及的人才,坚持“政策聚焦、服务聚焦”的人才开发思路,进一步推动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促进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引导各类人才向优先发展的产业和区域集聚,加大城市人才和智力资源支援新郊区新农村发展的力度,优化人才资源结构,促进本市人才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与和谐发展。
一、推进人才集聚工程按照《目录》推进本市人才和智力集聚工程,进一步强化引进人才的产业导向,为优势产业和战略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符合《目录》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内人才和高校优秀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在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可以按照要素计分办法,增加产业导向分值;优势产业和战略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国际化和紧缺急需人才,申请本市户籍时,实行政策倾斜。
各重点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引进外国专家的,可以优先获得来华工作许可和必要的资助。
对《目录》涉及的人才,鼓励各单位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体现市场化水平、自主、灵活的薪酬制度,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重点支持”的人才培训机制,加快上海紧缺急需人才的培养。政府各部门用于人才开发、海内外人才培训、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等各类资金,优先用于符合《目录》的人才培养。
符合《目录》开发的高层次人才,列入本市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的范畴,享受本市领军人才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推进重点产业领域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系统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适应领军人才发展的需要,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服务措施。
按照《目录》开发与实施的继续教育、职业培训项目,可优先申请为本市紧缺人才培训项目。鼓励海内外著名培训机构、高校、企业集团、非政府组织等按照《目录》来沪开展合作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定期举办优先发展产业领域的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建立重点专业领域与国际交流合作的长期渠道。
依据《目录》提出的人才需求目标,鼓励高等院校以培养人才的自主创新和实践能力为核心,调整和改革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区域博士后创新基地等为载体,构建“产、学、研”联盟,促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的紧密联合。
三、健全人才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按照《目录》,以知识、能力、业绩为导向,加快汽车、航天航空、装备制造、船舶制造、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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