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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自然资源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研究对诊所设置、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对于海事劳工证书,推动由政府部门直接受理申请、开展检查和签发,不再要求企业为此接受船检机构检查,且不收取企业办证费用。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
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语用函〔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战勤部)、军事科学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务处、武警部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团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0年9月14日至20日举办第23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通过举办推普周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进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强助力,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示范引领,汇聚推普合力。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各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结合建设方向,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二)聚焦重点,尽锐出战收官。聚焦民族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推普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各地推普宣传活动,展示各行业推普成果,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
(四)创新方式,提升推普实效。丰富形式,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创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推普宣传作品,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系统总结学校、基层单位、对口支援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等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模式,深入挖掘和宣传各地涌现的典型事迹和感人事例,以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多种媒体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
四、组织实施
(一)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将在新疆、西藏等地举办推普周开幕式、闭幕式及重点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有关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调研、观摩、检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继续制发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各地和各行业系统可根据本届推普周主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7)269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渡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2号)中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高端人才来淄留淄创业发展,推进“零成本创业”工作深入实施,现组织申报2017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扶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标准
大学生在本市内注册企业,入驻各级创业平台或经区县双创办认定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对评选的不超过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资格: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截至申报时间)高校毕业生或40周岁(截至申报时间)以下留学归国青年。申报人必须为注册登记法人代表本人。
(二)申报单位资格:
1、申报单位须入驻各级创业平台或经区县双创办认定推荐;
2、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管理团队,内部管理、财务等制度完善;
3、申报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市场前景良好,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市场竞争力和社会效益;
4、申报单位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5、已参加“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申报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就业创业证》。
(三)法人身份证。
(四)大学生身份材料(在校证明、毕业证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五)营业执照。
(六)企业概要和发展规划。
(七)2016年---2017年9月财务报表。
(八)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九)申报单位与创业平台签订的入驻协议或区县双创办推荐材料。
(注: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齐创联盟”网站(***),选择“项目申报”按申报要求填报《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系统提示完成上传)点击“提交”即可。系统开放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区县人社、财政分管负责人注册后,身份需系统确认。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人社、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于10月24日前择优推荐至市人社局。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不予通过。
(三)专家评审。市人社局、市双创办组织第三方专家组对区县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四)公示。依据专家评审情况,市人社局、市双创办提出本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兑现政策。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优秀创业项目,市人社局、市双创办正式行文公布名单,市财政局安排扶持资金并拨付到位。同时各获评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要诚实守信,保证提
关于组织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陕教〔2020〕1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团委、语委办,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和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精神,2020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组织好我省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活动内容
(一)营造浓厚推普宣传氛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地、各部门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各行业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各地推普宣传活动,展示各行业推普成果,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二)提升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聚焦贫困县(区)和贫困家庭,依托县级职教中心和普通话培训机构等阵地,发挥各地、各高校,尤其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
(三)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精神,全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师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标杆。
(四)做好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2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制定2020年下半年测试工作方案,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测试需求,优先保障应届毕业生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测试需求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测试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推普宣传中的窗口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组织好第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省级比赛工作。为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抒发爱国情怀,展现人民群众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精神,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武政(201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按照《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加强“十三五”时期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其建设与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风景区坚持生态立区、旅游兴区、文化强区,大力推进5A级景区创建,环境保护、旅游发展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完成东湖湖泊蓝线修编,建立健全湖泊巡查、举报、投诉、值班等相关制度。清查东湖沿岸排污口,并纳入全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5年行动计划。实行全天候湖面保洁,保持湖泊水岸环境干净整洁。按照5A级景区创建总体目标要求,提升东湖大门、老东湖路、梨园广场、环湖路至九女墩、磨山南大门、东湖会沿岸绿化景观。四季花城项目、三环线绿化工程等项目基本完成。实施九女墩周边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启动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工程。完成东湖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景区功能显著提升。2015年,风景区游客接待量达到75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79亿元,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基本完成武汉欢乐谷项目建设,总投资达100余亿元。东湖通道建成通车,东湖绿道开工建设。完成系列重点景观整治工程。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开展大东湖文化发展论坛,打造“东湖—沙湖—楚河”精品水上游览线路。着力提升梅花节、樱花节、牡丹花会等节庆品牌;成功举办国内国际龙舟赛、国际旅游节等活动。
(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5年底为止,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达到7个,停车场13个,总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配合推进东湖通道、花城大道等城市干道建设,建设完成八一路延长线、联盟路(中北东路至二环线)、青化路,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达性。加快供电、邮政及燃气等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森林防火及消防设施建设。完成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加快建设磨山南片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完善落雁路和青王公路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站。
(四)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成立东湖海事处以及区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环境绿化卫生服务处、卫计办、教育办等机构,承接并完善相应管理职能。完成听涛管理处、环境绿化卫生服务处人事和分配机制改革工作。对文明创建、旅游收入、游览环境、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和奖惩。对风景区事业单位试行企业化经营管理。
(五)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完善劳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扶贫帮困,落实各项补助补贴。全民医保覆盖率达到100%。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推进落实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重大卫生公共服务,建立全区公共卫生防控机制,健全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组织文明创建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等社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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