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中华民族共同体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语言自由
平等保护
摘要:
我国的语言法律政策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为基础,围绕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形成了独特的双重结构。多元与一体是辩证统一的,国家通用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之间是彼此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也是对语言关系的要求,语言关系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原则并由国家充分发挥积极功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连续4年公布相关的典型审查案例,其中发展出国家通用语言的不可取代性标准,为更准确理解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提供了具体指引。国家通用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律关系,需要以相关宪法规定为基础进行融贯的规范建构,协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法律,积极推进相关的备案审查工作。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通用语言文字制度的功能,另一方面,在语言自由的保护方面遵循平等原则。实现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之间法律关系的清晰化和精准化,有助于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