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生命共同体
新唯物主义
自然观
实践
摘要: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念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作出了简明深刻的科学概括,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价值遵循。若要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视角厘清其哲学意蕴,应首先明确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是一种新唯物主义,这是我们把握科学自然观的首要前提。其次,还需要从两个层面予以阐释:第一,从本体论层面重申“自然界的优先地位”,肯定人与自然在生命、生活维度上所具有的本原性的共生共荣关系;第二,从认识论层面承认,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和历史统一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与自然之间虚幻的、抽象的共同体关系的超越,从而构筑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相融合的真正的生命共同体。在“两个大局”同步交织之下,面对时代之问,“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彰显出求真务实、自信自立的内在精神特质,揭示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