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粤环发7号)
作 者:无
作者机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出 版 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0年第35期
页 面:46-4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生态环境 通告 辐射安全许可证 规范性文件 换发 通知 废止 事项
摘 要: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决定废止《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函〔2011〕738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