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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程序视域下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完善

Improvement on the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Investigation Procedures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ue Process

作     者:方世荣 谢建义 Fang Shirong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3 

出 版 物:《江汉论坛》 (Jianghan Tribune)

年 卷 期:2021年第3期

页      面:133-13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战略研究”(16ZZD019) 

主  题:生产安全事故 正当程序 事故调查 参与权 

摘      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对于规范事故调查行为、防止事故调查权滥用、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权益、实现事故调查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行政法治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由于侧重强调事故调查主体的作用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对于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程序性权利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为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目的,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有必要以正当程序原则为指导,检视我国现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并从立法上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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