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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数据法治研究院江苏南京210044
出 版 物:《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27卷第3期
页 面:15-2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基 金: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智能司法的风险应对机制研究”(2019SJZDA018)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重点项目(202010300013Z)
摘 要:知情权以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为实现前提,是消费者的基础性权利。信息的不完整、不对称驱动立法者采用扩张式的立法策略,对消费者知情权进行增容迭代。但在智能时代,扩张性立法并不能提升消费者产品与服务信息的获取、理解和处理能力,反而增加了冗余信息接收成本、专业知识理解障碍和信息价值转化技术困难,进一步加剧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多元共治理论为理念,通过信息智能推送、同伴式用户评价、信用体系协同创立和多元权利救济体系构建,建立工业4.0时代信息可自决、可解释、可评价、可救济的标准,推动消费者知情权体系的全新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