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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21年第9期
页 面:1-6页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流动法律问题研究》(BLSA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数字货币的出现给反洗钱带来全新的挑战。根据发行主体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私人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稳定币三类。三者存在的技术风险与法律风险可以归结为现有反洗钱监管能力不足、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位不清、数字货币交易所责任不明晰。其根本在于数字技术对构筑于工业时代纸钞体系下的反洗钱框架的冲击。因此,建议以制度完善为导向,完善数字货币主体职责与监管,在此基础上以交易平台为抓手,设立持牌准入为主、行为监管为辅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建立以“法链为核心的以链治链反洗钱的技术监管机制,并推动“共票制度在内的数字货币发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