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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治与新时代省域治理

Regional Rule of Law and Provincial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作     者:戴小明 苗丝雨 Dai Xiaoming;Miao Siyu

作者机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进修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出 版 物:《行政管理改革》 (Administration Reform)

年 卷 期:2021年第6期

页      面:32-3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法治中国建设与民族区域自治”(2014AMZ001) 

主  题:区域法治 省域治理 国家治理 治理能力 治理效能 治理现代化 

摘      要:地方是区域的基础,区域是地方的延伸,国家是区域的聚合。省域,是中国行政区划的顶层,是国家治理在地方的基本单元。省域承上启下,省域治理是中央重大决策落地落实的“最先一公里,是多样性、创新性、探索性改革前沿阵地,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的关键防线,省域治理归属地方治理,但却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层级,对主政官员的选拔极为慎重。省域法治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区域法治中最基本、最稳定的类型。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省域治理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总体部署与省域治理实践创新的更好结合,要聚焦把制度优势、制度力量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突出省域治理关键环节和具体制度,强化治理能力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引领、坚持立足省情、坚持资源下沉、坚持精准治理、坚持民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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