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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民字19号)

作     者: 

作者机构: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银保监局 

出 版 物:《老友》 

年 卷 期:2021年第6期

页      面:44-4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金融监督管理 人民银行 财政金融 防范化解 综合监管 养老机构 预付费 养老服务 

摘      要:各设区市民政局、金融办、公安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南昌辖内各县支行,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现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4月23日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等文件精神,提出本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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