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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中国高校区域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出 版 物:《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Journal Of CUPL)
年 卷 期:2022年第5期
页 面:261-27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2021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反有组织犯罪法》 预防性治理 恶势力组织 刑事一体化 排黑条款
摘 要:《反有组织犯罪法》在犯罪设置与认定、情报线索处置、案件办理、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查处等方面体现了预防性取向,预示着我国开始走向预防性治理有组织犯罪的新征程,有利于构筑更为牢固的反有组织犯罪的安全防护网。预防性治理有组织犯罪模式有其合理性,也有其风险,会导致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力扩张。为发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的最大制度绩效,并合理规避其实施的风险,这需要从刑法之外与刑法之内两个层面给予更为合理的规划。从刑法之外看,《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法律一体化方面仍有改进空间,需要重视经济法律中的“排黑条款设置,在警察法增设公安机关有关情报线索收集与分析的规定,并完善刑事诉讼法中的技术侦查的相关规定。从刑法之内看,需要重视《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刑法之间的“法法衔接,并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上做到“宽严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