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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出 版 物:《延边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Yanbian Education College)
年 卷 期:2022年第36卷第4期
页 面:71-73,7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性侵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编号:2021XKT0229)的研究成果
主 题:性侵案件 未成年被害人 权益保护 检察机关 提前介入
摘 要: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仍呈多发态势,检察机关有必要提前介入该类型案件的侦查中,对警方的侦查取证进行引导与监督,以最大的限度保护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深化检察职能。这不仅仅在司法工作中是必要的,而且有足够的法理基础。通过检察机关多年的时间努力充分说明了提前介入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此,如能在立法层面明确制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把握好检察机关介入的“尺度,将提前介入的功能和价值发挥到最大化,这不仅是保护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一小步,更是拓宽和完善检察职能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