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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理不到位与监理越位的现象、危害及对策

作     者:张延辉 

作者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出 版 物:《广东建设信息》 (Guangdong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年 卷 期:2005年第6期

页      面:54-5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8[工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081101[工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工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2[工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主  题:到位 危害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工作 日常工作 责任风险 监理公司 责任主体 规避风险 负责人 总监 

摘      要:多年来监理工作的实践使笔者感到,总监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为监理不到位,二为监理越位。两者表现形式虽然不同,危害却都一样——加大了作为责任主体的监理公司的责任风险。总监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理所当然地要把如何规避风险,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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