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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22年第17期
页 面:33-3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疑难案件 混合标准 损害结果 保护义务 行政裁量 事实因素 可预见性
摘 要: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提条件。对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认定,存在行为标准、结果标准以及混合标准等,运用这些标准对简单案件可以作出判断,对疑难案件却显得力不从心。裁量收缩论从被侵害法益的重要性、危险的可预见性、损害结果的可回避性以及行政保护的可期待性等方面对行政机关是否以及如何作为进行判断,能够兼顾行政裁量与保护义务、统筹事实因素与法律因素,是疑难案件中认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理想工具。未来。应通过裁量收缩论的实体判断和程序展开,对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