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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出 版 物:《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2年第43期

页      面:32-3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2[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 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10[医学] 

摘      要:深医保规〔2022〕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维护参保人跨地区流动的医保合法权益,现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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