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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1年第29卷第1期
页 面:193-20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南京审计学院人才引进基金资助
摘 要:在世界法制史苑里,日本的法制变革是非常显著的:古代法制隶属中华法系,近代法制则属大陆法系,而现代法制吸收英美法成分,兼属两大法系。这种法制变革与日本的民族性格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日本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岛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汇聚形成自己独特的民族性格:善于学习国外的优秀文化,富于模仿先进的社会制度,易于顺应最新的时代潮流。这些性格特征决定了日本法制变革的路径和模式,使日本法在当代世界的法律体系当中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