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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出 版 物:《工友》 (Workmates)

年 卷 期:2008年第8期

页      面:45-4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主管局 政工科 劳资关系 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 主管单位 劳动合同 公司解散 

摘      要:《工友》编辑部:我是一位聋哑孩子的母亲,家境非常困难。我在一个事业性质、财政全额拨款的局级单位出资兴办的一家公司工作。我是1992年经主管局批准招进公司的。招工手续、劳资关系都由主管局政工科办理和保管,1992年至2002年养老保险也是该局交纳的。公司只发我的工资,其人事权、工作调整都由主管局负责。我们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项目为实木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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