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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民商法法律责任的互补关系

Complementary Relationship of the Legal Responsibilities between Economic Law and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作     者:朱桂林 ZHU Gui-lin

作者机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二系安徽合肥230031 

出 版 物:《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年 卷 期:2024年第46卷第S01期

页      面:214-21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经济法 民商法 责任互补 法律责任 

摘      要:经济法和民商法在法律责任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互补关系。经济法主要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行为,民商法则着重于规范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在实践中,经济法和民商法的规定往往相互补充,为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阐述经济法和民商法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就经济法和民商法在法律责任之间的互补关系展开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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