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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湖北 武汉
出 版 物:《环境保护前沿》 (Advance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14卷第3期
页 面:561-568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日本政府自10月5日起开始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染水的第二轮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及周边国家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核安全管理的现有国际法在应对海洋核污染这一复杂问题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法律规范缺少前瞻性、国际公约缺乏强制效力、公约规范限制范围较窄、公约内容重合冲突、国际核安全管理合作方面存在局限等。国际社会应当进行海洋核污染专门立法,加强核安全管理国际公约的强制约束力和普遍适用性,改善对核事故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国际双边及多边协调合作,促进公约与各国国内法的有效衔接,来建构完善海洋核污染防治制度体系、提升海洋核污染的国际治理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