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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出 版 物:《中国税务》 (China Taxa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7期
页 面:58-6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主 题:房地产开发企业 销售佣金 会计处理 纳税调整 新收入准则 税前扣除 现行税法 房地产企业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的销售佣金需要资本化处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会计及税务处理问题值得财税工作者关注。本文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分析商品房销售收入及佣金支出的会计处理,以现行税法为依据分析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金额及时间,通过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分析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