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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

作     者:河北省农业厅 中共河北省委农工部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者机构:河北省农业厅 中共河北省委农工部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 版 物:《河北农业》 (Hebei Agriculture)

年 卷 期:2015年第12期

页      面:4-8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资本租赁 工商资本 土地流转 工商业者 国土资源 国家工商总局 经营规模 农业发展规划 土地经营权 政策界限 

摘      要:为贯彻落实《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农经发〔2015〕3号),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坚持正确导向1、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工商资本(指工商业者投入的资本)租赁农地(指农户承包耕地),要鼓励其引入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重点防范因长时间、大面积租赁而容易引发的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加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的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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