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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民生存权是国家的义务

作     者:张姝 

作者机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室吉林长春130031 

出 版 物:《长白学刊》 (Changbai Journal)

年 卷 期:2004年第6期

页      面:101-102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1[法学-政治学理论] 

主  题:公民权利 人权 生存权 政治哲学 法律保障 

摘      要: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规律,加之社会竞争激烈,每个人都有可能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劣势,单凭个人的努力无法生存,必须诉诸国家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条件.这就是生存权最有意义的一个环节,它的实现需要国家的干预,使公民权利最终以国家义务的形式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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