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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出 版 物:《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57卷第6期
页 面:51-6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工智能时代的新闻伦理与法规”(编号:18ZDA308)
摘 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的迭代和发展,人工智能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内容生产中可能会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个过程中,AIGC赋能了内容生产,也造成了创意劳工失业、侵犯创意版权等新问题。与此同时,由人工智能参与的内容生产正在形成双主体式的数字劳动新模式,而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平台雇佣的创意劳工正面临新的异化危机。生成式人工智能介入内容生产后,创意劳工主体出现五种新异化表征:劳动主体角色的剥夺和让渡、AI生产物的辅助工具、人工智能的训练数据、自身创造力的异化以及情感和经验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