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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吉林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出 版 物:《农村经营管理》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N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
年 卷 期:1999年第A9期
页 面:34-36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农村审计工作 审计条例 农民负担 吉林省农村 经营管理 农村合作经济 经济效益审计 专项审计 大要案件 土地补偿费
摘 要:(六)抓大要案,不断树立农村审计的权威在贯彻落实审计条例工作中,注意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通报一件。五年来,全省共查处农村经济违法违纪大要案件12467件,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查处侵犯农民经济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大要案件400余起,为集体和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0多万元。通过查处大要案件,在全省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极大地树立了农村审计的权威。二、主要成效(一)农村审计工作取得了六项新突破一是农村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取得了新突破。1993年11月吉林省人大颁布的《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确立了经管部门对农村集体资金行使外部审计监督的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