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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上海200241
出 版 物:《编辑之友》 (Editorial Friend)
年 卷 期:2025年第1期
页 面:71-7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生成式智能广告产业生态的演进及优化研究”(24BXW063)
摘 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使互联网广告的运行发生了剧烈变化,表现为广告内容的异质化与更新实时化,广告主体的复杂化、多地化和离地化。如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下的互联网广告进行监管成为重要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下,互联网广告监管面临的困境是违法广告发现的覆盖不足和违法主体处罚的合作不够。多元主体间协同性不足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下互联网广告监管困境的成因,表现为同一层级不同监管主体间监管协同性不足、不同层级监管主体间监管协同性不足、政府主体与非政府主体间监管协同性不足。机制不健全是多元主体间监管协同性不足的根源。基于此,文章以协同治理理论为视角,提出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程序性协调机制是遏制违法互联网广告的路径,具体为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提升多元主体间的协同监管动力,建立程序性协调机制促进多元主体间的协同监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