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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南京210097 南京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南京2210014
出 版 物:《学前教育研究》 (Studie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年 卷 期:2025年第1期
页 面:1-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40105[教育学-学前教育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政府责任 投入 体制机制
摘 要:学前教育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伟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该法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其学前教育价值观会影响学前教育的决策和对学前教育的推进。政府应加强对学前教育的价值引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尤其应保障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建立行之有效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确保学前教育健康运行,也是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要责任。政府的履责状况将对学前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也必将受到儿童发展的检验,受到时代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