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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出 版 物:《中国医学伦理学》 (Chinese Medical Ethics)
年 卷 期:2025年第38卷第2期
页 面:150-158页
学科分类:10[医学]
主 题:医疗人工智能 准入机制 知情同意 产品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摘 要:基于医疗人工智能不同于一般医疗器械的特性,发现医疗人工智能的临床应用对前端准入监管规制、中端知情同意权设计以及后端致损后责任调适带来了不同层面的冲击。对此,有必要适当放宽准入审查,加强上市前后协同监管,同时调整医疗AI“安全、有效的综合判定思路;厘清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告知“广度与披露“深度;以现行产品责任与医疗损害责任体系为基础类型化调适责任归属于分配,同时强化医疗强制责任险的补充适用,以强化患者的损害救济、风险的合理化分配以及社会成本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