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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奈梅亨的拉布德大学神学系和宗教研究系荷兰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出 版 物:《山东社会科学》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8年第3期
页 面:29-3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301[历史学-世界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060203[历史学-史学理论及中国史学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0603[历史学-世界史]
主 题:自然法 人文主义 文化间诠释学 逻辑矛盾 现代自然法
摘 要:为理解人文主义的文化诠释学的问题,需要对普遍有效的准则和价值进行分析。这些准则和价值建立在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为了建立这样的基本标准,人文主义必须诉诸能够具有跨文化有效性的基本人类学原则。一方面,在这些原理中能够识别出的辩护理由,一定是无条件和普遍的。另一方面,这些基本的人类学原则,在每个文化的理解范围内,一定是明显的和可理解的。每个人借以来认可这一系列原则的、意志的决定性理由,一定与他或她的自由同意是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