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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出 版 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年 卷 期:2025年第1期
页 面:28-4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企业数据资产信息披露行为选择、经济后果与对策研究”(24AJY034)
主 题:共同机构投资者 债务违约风险 融资约束 经营风险 代理成本
摘 要:本文以2008—2021年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共同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共同机构投资者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机制分析表明,共同机构投资者通过缓解融资约束、降低经营风险以及减少代理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进一步分析发现,共同机构投资者能通过内部化企业违约行为造成的负外部性而对债务违约风险产生更强的抑制作用。异质性分析表明,当管理层持股比例处于“管理层防御区间、企业审计质量较低以及宏观经济增速下降时,共同机构投资者对债务违约风险的抑制效应更强。此外,持股类型和持股期限不同的共同机构投资者发挥的作用也存在异质性,压力抵制型和长期共同机构投资者更能显著抑制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