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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出 版 物:《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5年第1期
页 面:147-164页
基 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四个共同体’视域下的法治中国建设”(23SKGH015)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中国家事法上的权利:法理建构与难题疏解”(2024XZXS-061)
摘 要: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与共同体规则、共同体意识具有密不可分的逻辑联结。对于利益关系复杂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现代个体化社会而言,法治之于共同体建设的意义更加显著。法治可以通过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的结合、安定性与变动性的协调等具体方式,构建共同体的规则体系。法治所蕴含的平等、尊严、民主、正义等价值,能够满足共同体成员的精神需求,拉近个体之间的心灵距离,从而激发其形成共同感、归属感、主人感、参与感、获得感、信任感等共同体意识。法治共同体的构建要在妥善处理三对矛盾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法律制定及实施,构建共同体规则和价值体系,塑造共同体意识,维护共同体成员主体地位,最终使之具有强大凝聚力、显著向心力和旺盛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