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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第三小学
出 版 物:《吉林教育》 (Jilin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2年第13期
页 面:99-99页
主 题:辩论式教学
摘 要:近几年来,《语文新课程标准》提出了要在课堂上‘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新型学习方式’的新理念。依据这样的理念,一个新的概念——辩论式教学也由此而生。这一改目的在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使学生在应用的同时还能在一个轻松、愉快的氛围内学习语文,在学和用中培养自己的语文能力,这对于他们是大有裨益的。一、课堂辩论,对于活跃语文课堂、培养学生研读辩难的能力以及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是很有益处的。遇到一篇文章,学生倘若能经过充分的阅读,思考,体验和感悟,然后再进行全班辩论,每个学生的所思所悟必然就会有所磨擦和碰撞,甚至升华。而火花碰撞的过程就是学生进行激烈辩论的过程,思想的交流必定会丰富学生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