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图书馆 技术提供:维普资讯• 智图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上海泰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尚友物流有限公司 翠湖餐饮有限公司 住化电子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人事部 上海劳达咨询中心
出 版 物:《人力资源》 (Human Resources)
年 卷 期:2013年第10期
页 面:58-6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在控制加班时间上,很多用人单位会借助形形色色的手段,比如加班审批制度、申请特殊工时、事前协商一致等;在控制加班成本上,很多用人单位则会尽量通过约定等方式将加班费计算基数控制到最低或者直接实行包干制,比如每月发放固定的加班费,或者直接就以其他费用代替加班费的支付等。那么这些操作是否可行?是否真的起到了有效预防加班以及加班费纠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