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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的组织、职权和基本规则——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法制讲座

作     者:刘晓 

作者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出 版 物:《青海人大》 

年 卷 期:2008年第3期

页      面:35-4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省人大常委会 地方组织法 法制讲座 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 常务委员会 

摘      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发展。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8月由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并选举产生,开始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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