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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的资本放大功能:“长安信托”的启示

作     者:马红光 

作者机构: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部 

出 版 物:《现代企业》 (Modern Enterprise)

年 卷 期:2016年第10期

页      面:26-27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混合所有制 放大功能 基本经济制度 股东出资 财务角度 信托投资公司 出资比例 公司股权结构 非国有 国有企业发展 

摘      要: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改革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对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认识升华。在企业的微观操作层面,混合所有制的本质实为股份制,其股权是分属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其形态是不同股东出资组建的公司。一、混合所有制资本放大功能的理论寓意1.混合所有制资本放大功能的界定。从财务角度看,任何一个企业的资本都是由权益资本和负债资本两大部分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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