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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平顶山市明审会计师事务所
出 版 物:《中国注册会计师》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年 卷 期:2016年第11期
页 面:120-12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纳税 应交税费 改征 案例分析 扣税 待处理财产损溢 务司 全额抵扣
摘 要:本文根据《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相关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参考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司整理编印的《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讲义》,通过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