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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共产党章程

Constitution of Cuban Communist Party

作     者:靳呈伟 

作者机构: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 

出 版 物:《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Issues of Contemporary World Socialism)

年 卷 期:2016年第3期

页      面:48-5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基  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6M59015) 中央编译局社科研究项目(13B08)资助 

主  题:古巴共产党 劳尔·卡斯特罗 基层组织 领导干部 不道德行为 全国代表大会 中央第一书记 革命武装 治党治国 党委委员 

摘      要:古巴共产党章程是古共的基本文件,是其治理党务、管控党的活动的根本大法,对全体党员和党的所有组织机构都有约束力。此次翻译的古巴共产党章程是2016年4月古共七大修订通过的最新版(1),既体现了劳尔·卡斯特罗治党治国的新理念,也反映了古共党建的新成果。与1997年古共五大通过的党章(国内现有的古共章程中文版主要依据这一版译成)相比,修改之处颇多。例如,章程第一章删除了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党中央第一书记菲德尔·卡斯特罗同志的方针和建议开展工作的内容。章程第二章的修改主要涉及党员入党的条件和要求、义务、权利三个方面。重点是特殊情况下允许具有其他公民身份的古巴公民入党,允许他国公民入党(无论居住在古巴与否)。党员的义务有所增加,包括坚决反对所有形式的官僚主义、腐败、非法行为及其他消极和不道德行为以及不遵守劳动和社会纪律的行为;增加对世界历史的了解、尊重和承认其他所有制形式和非国有制经营的存在;坚决反对因肤色、性别、宗教信仰、性取向、出生地而产生的偏见和歧视行为等内容。党员的权利也有所拓展,增加了党员自愿申请退党的内容。章程第三章的修改主要涉及党的领导干部和领导机构,增加了根据每个职位的职能和复杂性设置领导干部任职期限和年龄方面的限制,对领导干部的更新进行规划,党委委员在特定情况下应辞职等内容,并调整了各级党委可增补委员的比例。章程第四章增加了对党的基层组织的要求,提出将旨在预防和反对腐败、违法犯罪、裙带关系、违反劳动和社会纪律、干扰思想政治及其他消极行为的行动放在首位,将所在集体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关注的中心,监管并推动提高关于干部选举、培养、定位及储备等方面的要求,而且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在开展工作时,不能取代领导干部的职责。章程第六章明确了全国代表大会延期的问题。章程第七章增加了一些涉及党在革命武装力量和内务部开展工作的内容。具体细节感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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