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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人大研究》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年 卷 期:2017年第5期
页 面:27-3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司法改革 全国人大 常委会 实证分析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主义国家
摘 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居于宪制上的至上地位,高于“一府两院,可以对司法改革施加重大影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有职责行使这种权力来促进司法制度更加公正、更加高效、更加权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