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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人机制:论上市中介机构之归位尽责

作     者:张艺瀛 鲁亚威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英国Filedfish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100124 

出 版 物:《经贸实践》 (Economic Practice)

年 卷 期:2017年第16期

页      面:28-2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看门人” 中介机构 法理基础 

摘      要:随着美国安然公司丑闻曝光以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出台,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在不断尝试新的证券监管方法以更好地实现对投资人的保护,加重看门人的责任便是途径之一。近年来,A股市场频繁爆出财务信息造假等丑闻,发审委审核通过但后期被证监会查实属于造假上市的上市公司就有欣泰电气(***)、海联讯(***)、万福生科(***)、绿大地(***,现为云投生态)、胜景山河等,以及近期的受到美国知名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狙击停牌的辉山乳业(***),这些都反映出了我国资本市场证券欺诈发行、信息披露严重失真的现状,这与现有的看门人机制安排失灵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本文试图找出看门人机制失灵的根源,从法律制度角度寻求看门人机制的法理基础,提出运用看门人机制在我国证券监管问题上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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