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冲突与调适 收藏

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冲突与调适

作     者:胡海 

作者机构:湖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 

出 版 物:《税务研究》 (Taxation Research)

年 卷 期:2017年第12期

页      面:74-7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税收优先权 担保物权 效力冲突 优先原则 

摘      要:税收优先权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制度;担保物权则重点保护债权人利益,关注交易安全。当一项财产同时成为税收优先权和担保物权的行使对象时,二者哪个更优先便会产生冲突。文章对这两项权利的理论基础等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基础上,税收优先权与抵押权、质权的冲突应通过实证研究来判断谁更优先,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欠税公告制度;其次,税收优先权与留置权产生冲突时,留置权的行使应先于税收优先权。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