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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数据传输的立法模式与完善路径——从《网络安全法》第37条切入

Legislative Model and Perfect Path of Cross-border Data Transmission:Pitching-in from Article 37 of the Cyber Security Law

作     者:曹博 

作者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8年第39卷第9期

页      面:94-10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互联网背景下数据财产交易的法律规制"(2017QNF45)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跨境数据传输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CLS(2017)D150)阶段性成果 

主  题:跨境数据传输 安全港协议 隐私护盾 网络安全法 

摘      要:《网络安全法》第37条初步构建了我国跨境数据传输模式的基本规则,但该条规定仅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且相关的安全评估办法尚付阙如,在未来的法律适用与商业实践、公共管理中必然引发不少争议。跨境数据传输涉及不同国家之间对数据利益与隐私保护的价值争议及立法取向,需要在沟通磋商中达致平衡。鉴此,在充分认识跨境数据传输的现实价值及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分析目前的主要立法模式,并以美欧之间跨境数据传输模式的演进为参照对象,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安全港协议》与《隐私护盾协议》的产生背景、价值争议、磋商融合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将为我国进一步完善以《网络安全法》第37条为中心的跨境数据传输模式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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