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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国银行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上海)
出 版 物:《中国外汇》 (China Forex)
年 卷 期:2018年第14期
页 面:60-61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主 题:受益人 交单 实务处理 信用证项下 指定银行 单据审核 开证行 业务过程
摘 要:信用证项下,受益人交单通常是由受益人将单据径交信用证指定银行或其往来银行,由该银行对单据审核或不审核,附上银行寄单索汇面函后寄到开证行,形成一种银行之间的往来关系,即通常所说的银行交单。而受益人直接交单开证行,是指受益人不通过信用证指定银行或其往来银行,而直接将单据径直邮寄开证行或直接到开证行柜台交单的行为。受益人直接交单开证行,在受益人交单本身及银行处理业务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及疑问,现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