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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解析

作     者:赵慧芝 高金平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出 版 物:《注册税务师》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年 卷 期:2013年第7期

页      面:29-30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文化事业 事业建设 增值税 建设费 地区文化 国家税务总局 营业税 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 纳税人 

摘      要:8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为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政策,针对营改增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有关问题,本刊特别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的有关专家对此进行分析、解读,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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