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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出 版 物:《财会通讯(上)》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1995年第11期
页 面:16-17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注册会计师 审计报告 基本要素 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报告 国际审计准则 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协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摘 要:我国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已有多年。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表《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报告规则)以后,审计报告已有了初具规模的准则。股份制企业的一系列文件发表以后,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虽仍以《报告规则》为基础,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第二款中,要求股票上市公司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又在第七十三条中规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作出了处罚规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中所负的责任更明确了,所担的风险也更大了。《报告规则》在指导编写审计报告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有不足之处,特别是在A股和B股发行以后,审计报告还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是需要改革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