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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孤证”能否认定案件事实

作     者:李崇涛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18年第20期

页      面:47-4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案件事实 否认 贩卖毒品 被告人 案情简介 犯罪事实 吸毒人员 检察院 

摘      要:案情简介 四川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上诉案中,针对其中一笔犯罪事实,一审法院认定:“2011年3月14日,被告人A在成都市以11300元/50克的价格,贩卖冰毒200克给被告人B。同日,被告人B以12500元/50克的价格,将其中50克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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