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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出 版 物:《财税与会计》 (Finance Tax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1994年第3期

页      面:52-53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 乡镇企业管理 会计科目表 若干问题 应付工资 贯彻执行 本科 贷方余额 分行业会计制度 

摘      要:为了保证《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结合乡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就乡镇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中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一、在会计科目表负债类增设“应交管理费科目,编号为220号。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按会计科目表的编号顺序在相应行次填写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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