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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与法律部北京100091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8年第12期
页 面:99-11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的立法体制研究"(项目编号:15JZD00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备案审查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要求与现实有限的审查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与能力建设,对于当前落实宪法监督、推进依法立法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出于制度设计与执行能力相统合的目的,应实现备案与审查在制度设计上的分离与区别对待,统一关于备案审查的法律规范,还要实行适度的人大与政府横向分权以及中央地方纵向分权,建构一个以权力机关审查为主导、以行政机关审查为重点、以中央审查为统领、以地方审查为必要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式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除了发挥权力机关的审查主导作用之外,应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辅助审查作用以及公民、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动力源作用,善于运用高科技手段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与效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