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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者,暂莫用那处罚的“重师轻所论”!

作     者:吴江涛 

作者机构:财政部科研所 

出 版 物:《财务与会计》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04年第1期

页      面:51-52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监管者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违规 审计工作 处罚制度 签字制度 

摘      要:几年前,就有人建议:对于审计违规的处罚应重师轻所.据说,最近又有人老调重谈.然依我一贯之管见,察处罚的宗旨,现行业的现状,此论目前不宜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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