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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and urbanistic infrastructure quality supervision

作     者:姜伟新 

作者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出 版 物:《城镇供水》 (CITY AND TOWN WATER SUPPLY)

年 卷 期:2011年第2期

页      面:14-1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 房屋建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质量监督机构 主管部门 财产安全 

摘      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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