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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与核心价值

Value and Essence of the Antimonopoly Law

作     者:徐孟洲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家》 (The Jurist)

年 卷 期:2008年第1期

页      面:6-1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反垄断法》 核心价值 法的价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运行效率 市场公平竞争 社会公共利益 消费者利益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多年磨一剑(从国务院1987年成立反垄断法规起草小组、草拟《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起为20年,自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垄断法》列入立法规划为13年),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的颁行,是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暨中国经济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意义深远。为准确把握我国《反垄断法》的特点、价值追求与颁行意义、作用,厘清《反垄断法》与产业政策、行业监管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本刊特约请国内有关反垄断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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